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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首张诉前裁定是破冰之举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 编辑:潘宣 2016-07-01 13: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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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中国知产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发出的首张诉前禁令,意义非凡。诉前禁令发出后,在23日唐德正式向知产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灿星等公司侵权,目前法院已受理。

  近期,关于“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风波再次走入公众视野。据了解,“The Voice 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1~4季“The Voice of China 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播出。2016年1月20日,唐德宣布与荷兰Talpa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以平均每季1亿元的价格买下“The Voice of China”的5年4季版权。唐德经Talpa授权,在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取得“The Voice of China”的唯一授权。

  首张诉前禁令意义重大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好声音一案向灿星发出知识产权领域首张诉前禁令,这是对知识产权高度保护和尊重的呐喊。何为诉前禁令呢?诉前禁令是指: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主要运用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打个通俗的比喻,当双方就一张桌子的所有权存在争议时,诉讼方可通过申请诉前禁令的形式,请求法院先将这张桌子搁置起来,双方谁都不能使用,直到法院最终判决。

  目前中国在北上广三市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目的就在于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而从2014年设立至今,通过知识产权法院发出诉前禁令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就是针对灿星侵权中国好声音一案。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该禁令是我们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首张诉前禁令,在我国人民法院普遍对诉前行为保全都极度慎重的背景下,该禁令意义重大,可视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的标志性事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做出这一行为保全裁定时,肯定对涉案相关情况考虑也十分全面。结合该案案情、双方证据及人民法院重视程度而言,灿星通过复议改变法院裁定的可能性极低,基本不会影响到后期的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所以灿星公司在该案终审审结之前,应执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人民法院还可以强制执行,如被执行机关不配合,人民法院则可以向被执行机关的上级机关寻求协助配合执行工作。

  首张知识产权领域诉前禁令非同凡响,对中国文化产业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代表着我国知产法院在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道路上迈出坚定的一步。

  唐德正式起诉灿星 结果待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诉前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该解除保全。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唐德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于2016年6月23日提起民事诉讼。据了解,唐德公司诉称,随着第1-4季“中国好声音”的热播,“中国好声音”和“The Voice of China”应该作为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予以保护,Talpa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注册的G1098388号商标、2012年4月26日注册的G1089326号商标,应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根据Talpa公司授权,唐德公司拥有第5-8季《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并有独立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为此,唐德公司认为,其拥有诉讼原告的权利基础。

  同时,唐德公司诉称,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宣传、推广和制作第5季《中国好声音》(后改名为“《2016年中国好声音》”及《2016好声音》)节目。灿星公司还在微信公众号上以“中国好声音”宣传和推广,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侵权标识;世纪丽亮公司进行了上述节目的推广,并负责组织了全国校园海选。

  唐德公司认为,直到起诉之日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的侵权行为仍在持续。为此,唐德公司请求法院判决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停止使用包括但不限于G1098388号、G1089326号商标标识或相似商标标识,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此案。

  知识产权对我们有多重要

  一个原创IP到底值多少钱?通过近期热映的《魔兽》电影就能窥见一斑,截止目前《魔兽》光在大陆地区的票房总金额已突破14亿大关,全球则3.77亿美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2009年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为知识产权问题遭受损失近9亿美元,到了文化产业爆炸式发展的今天,损失估计会在15亿到20亿美元以上。这是一笔昂贵的学费,告诉我们中国企业和政府亟需培养自己的版权意识。

  此次好声音纠纷涉及外国版权方、中国制作方、中国授权方等诸多元素,内容庞杂但事实清晰。这样一个案件发生在中国版权意识崛起的今天,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经典案例,而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开出的第一张诉前禁令更会成为一个标志,象征着中国将树起高度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大旗。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张诉前禁令的下发,代表了中国精英知识分子在版权意识上的清醒,凸显了理性法律人在对知产保护的正确认知。禁令为全中国人上了一课,更是为那些试图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的商业海盗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只有在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文化成为了所有国人都认可的集体意识后,中国的文化产业才能走向全球、影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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