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雷锋》海报)
红网长沙9月13日讯(记者 朱青)2013年初,“电影《青春雷锋》南京首映零票房事件”曾成为红极一时的网络话题,事隔半年之后,有关该片遭遇盗播、窃取票房的另一事件则在悄然进行。9月12日,电影《青春雷锋》侵权案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有知情人士向红网娱乐表示,近年来电影遭遇盗窃票房层出不穷,这次开庭也只是揭露了国内电影发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长沙遭遇票房被窃 各执一词
2013年2月底至4月,电影《青春雷锋》的上映期经历了“南京首映零票房”的舆论风波。4月初,该片在长沙地区的上映也遭遇侵权,被冒用出品方名义擅自组织售票,侵占票房。此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青春雷锋》出品方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潇影第二影业有限公司将湖南映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方面称,作为电影《青春雷锋》的出品方,原告享有该电影的发行、播放、收益等权利,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售票并在长沙万达桐梓坡店、芒果博纳影城播放该电影,将票房收入据为己有。在被告的扰乱下,长沙市电影票房严重缩水,只有区区10多万的惨淡收入,而被告非法牟利的收入是本市票房的几倍之多,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秩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针对原告的说法,被告辩称,自己经过了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和长沙芒果博纳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权,协助组织和推动电影的发行放映,帮助完成了长沙地区的部分票房,认为并不构成侵权。
此次开庭持续两个小时,对于双方各执一词,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票房盗窃掀国内电影发行乱象
近年来国内电影票房频频出现被盗的话题,《青春雷锋》此次走上法庭,出品方潇湘电影集团方面表示,目前国内电影发行行业内的乱象这才只是冰山一角。
根据国家规定,国产电影在上映期间,以入场的电脑小票为据,所有票款收入均计入影院终端售票系统,全国票房网站端口对全国总票房进行汇总,最终票房收入由制片方、发行公司、院线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成。
尽管国家有着强大的票房监管和惩罚机制,但在可观的利益诱惑下,偷瞒票房的情况仍屡禁不绝,今年曾经大卖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作品也都卷入遭遇票房被盗的话题。据行业内部人员爆料,明显而又广泛的例子是影城的代用券。很多影城为了拉动经营收入,纷纷推出不同形式的代用券,这已成为很多人观影的选择之一,但这笔代用券的收入并不会成为票房,导致制片方和院线的利益受到侵害。
该知情人士称,对比商业电影,并不为市场看好的主旋律电影也会有困扰。由于主旋律电影的发行常常要靠政府支持,有些不法分子便在未经出品方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手中资源跑下相关文件,然后以租场或包场的名义与影院达成某种协议,将收入的一小部分分给影院,而大头则落进了自己的腰包,以另一种形式侵权。